5月31日,昆明同仁医院与官渡区人民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合作协议书。
根据《昆明市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方案》(昆卫【2015】55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在官渡区人民医院与昆明同仁医院之间进行相互转诊,其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只按首次住院的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一次。
双向转诊工作按科学就医、群众自愿的原则开展。转诊机构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保持双向转诊通道顺畅有效。
转诊手续经办流程如下:
01、首诊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内填写《昆明市分级诊疗转诊证明》。
02、参保人持该证明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办理转入院手续。
03、转诊医疗机构查验患者的转院证明,办理住院手续。
小贴士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其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基本统筹基金支付50%(基药),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